乌兰察布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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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艾世亮在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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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8 11:29     作者:asia28365.com     浏览次数:

在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长工作会议上的讲 

艾世亮

2017223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二次全委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文化(文物)工作会议和新闻出版广电影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市第四次党代会、市第六次人代会和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任务,励精图治、奋发有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工作迈上新台阶。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16年全市文新广工作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市文新广系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的一年。我局在自治区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委、政府和市委宣传部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文艺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落实市委、政府战略决策部署,按照年初制定的“实施八大工程,落实五项措施,确保一个目标”的“851”文化工作战略目标,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实现了全市文新广工作“十三五”的良好开局。

(一)文化艺术生产与交流再上台阶

一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立足地区特色文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艺术创作和演出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一是艺术生产实现量与质的双提升。全年创作各类中小型舞台艺术作品60余部(首),推出了《忠勇察哈尔》《圆梦》《寻梦》《拓跋大帝》等一批新创剧目;复排了二人台现代戏《罪人》《哑女告状》等10余部优秀剧目。2016年,我市参加各类艺术赛事共获奖项60余项。原创蒙古剧《忠勇察哈尔》荣获自治区艺术创作最高荣誉奖“萨日纳”奖戏剧剧目奖、音乐奖。大型二人台现代戏《圆梦》被选为第十三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巡演剧目,列入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市艺研所那·白音朝克图荣获第五届乌兰夫基金民族文化艺术突出贡献奖。圆满完成了全市首届冰雪艺术节乌兰牧骑展演,组织了全市原创歌曲评选,评出优秀歌曲20首,并进行了汇报演出。二是地方戏曲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全市在原有东路二人台、晋剧的基础上,新增蒙古剧、双山道情、孩孩腔、崞县夭大秧歌剧4个剧种,全市地方戏曲达到6种。三是文化交流发展更进一步。察右后旗乌兰牧骑首次走出国门,赴巴基斯坦参加了2017“欢乐春节”活动。大型蒙古剧《忠勇察哈尔》在北京长安大戏院成功上演,得到首都观众好评。“北京美术家之家”乌兰察布写生创作交流基地挂牌成立,成为京蒙文化交流的重要支点。成功举办了“秀美妫川·朔漠薯都”京蒙书画交流展、马海方师生联展、乌大张采风写生笔会等活动,京蒙、乌大张书画交流进一步加强。四是艺术教育事业发展有序。市民族艺校同时加挂艺术高中和文化艺术旅游技工学校,扩大办学规模,学校快速发展,市艺术学校全年招生538人(其中艺术高中150人),实现了大的突破。

(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一年来,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一是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市博物馆、美术馆、群众艺术馆新馆已完成主体建设,市民族艺术剧院和群艺馆入驻市文化大院。各旗县市区加快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改扩建工作。全年建成237个嘎查村文化室,完成1330处“村村响”、28.5万户广播电视“户户通”建设任务,推进农村牧区小舞台、小广场、农村牧区数字书屋建设等农村牧区文化阵地建设。二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革进一步深化。制定印发《乌兰察布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社区建设中加强城镇社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革系列文件9项,为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革提供了政策保障。三是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有所提升。全市公共图书馆全年完成图书借阅3.8万人次,接待到馆读者23.8万人次。市图书馆完成现代图书馆移动服务平台(数字化移动图书馆)建设,图书流动服务积极开展,新型图书阅读服务成为我市读书爱好者阅读新捷径。1人被中国社科联评为全国社科系统先进个人。全市博物馆展陈进一步完善,全市博物馆全年开放310天,接待到馆参观31万人次;举办各种纪念活动、临时展览共20次。四是文化惠民活动蓬勃开展。全年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下基层惠民演出1400多场。成功举办了“首届中国·草原避暑之都文化节”,活动持续3个月,涉及文化、旅游、体育活动22项。市、旗县两级图书馆、博物馆和美术馆积极发挥各自的职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便民服务活动,举办大型文艺演出、书画活动、各类读书活动百余场。

(三)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加强

一年来,我们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坚持依法和科学保护,积极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一是文物保护事业取得新进展。化德县裕民新石器时代遗址入围中国社会科学院“2016中国考古新发现”,将乌兰察布地区远古人类活动提前到8400年前,填补了自治区中东部人类活动的空白。集宁路遗址被列入内蒙古自治区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隆盛庄镇推荐为“万里茶道”申遗节点。长城保护工作力度加大,启动了市《长城保护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设立长城保护标志300余块,为108名长城保护巡查员发放了巡查服装、看护证书。获得自治区长城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第三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进展顺利,录入上传到国家文物局普查办平台文物数据60604件(套)。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布了全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新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4人。三是进一步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力度。组织举办了“5·18国际博物馆日”“草原文化遗产日”“长城保护条例颁布十周年”“中国文化遗产日”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5周年等纪念活动,举办了“英雄史诗·不朽丰碑”——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图片展、“璀璨的乌兰察布历史文化”图片展等系列活动。与乌兰察布交通广播电台联合开播了《奇趣博物馆》儿童类科普广播节目,协助中央电视台拍摄了《远方的家》专题片。

(四)“扫黄打非”、新闻出版和文化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

一年来,我们着力提升文化新闻出版市场执法能力,维护了文化新闻出版市场和谐稳定。一是认真开展了“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全年侦办较大案件4起,其中会同市公安局成功破获的“秋风影视传媒公司总部”微信群涉黄一案成为我市首起全国扫黄打非挂牌督办案件,实现了我市“微领域”执法的突破。对“内蒙古好心情生日主体餐饮有限公司”擅自播放视听节目行为的查处,为自治区首例,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对该案进行了推广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市场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在各级检查中未发现政治性有害出版物。我市“扫黄打非”工作在全区排名第四,进入第一方阵;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集宁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被评为全区“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1人被评为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先进个人;2人被评为全区“扫黄打非”工作先进个人。二是深入推进文化市场北疆稳定工程,保障文化市场安全。完成了全市文艺表演团体、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主体信息和经营数据的采集工作。先后开展了校园周边、书博会、全国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文化市场执法交叉检查等活动。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共出动检查50942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1789家次、罚款金额38.1万元、责令停业整顿20家次、办结案件344件。市文新广局荣获2016年度全市消防工作优秀单位称号。组织开展的“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和“护助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远离和抵制有害出版物”为主题的“绿书签”系列宣传活动,加大了文化市场法制法规的宣传,维护了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四是进一步推进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工作。制定了《乌兰察布市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准入业务应用规范(试行)》,监管服务平台的应用实现了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业务网络化。

(五)文化产业发展步伐加快

一年来,我们围绕市委、政府培育“六个新兴服务业”,促进文化与旅游、文化与金融融合,创新发展文化产业。一是完成了《乌兰察布市文化产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为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谋篇布局、架梁立柱。二是全力推动发展文化旅游产业。配合集宁区政府和市旅游部门积极推进丝路文化博览园、世界动物乐园主题公园和乌兰察布集宁要塞文化旅游产业园项目建设。三是大力发展会展产业。成功举办了“第26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乌兰察布分会”,来自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176家出版单位参加,约5.86万人参观。共展出图书约20万册,交易额约700万码洋。同时成功举办了全市首届文化产业博览会。参观人数达6万人次,成交额450余万元。两个博览会总计拉动消费9400余万元。圆满完成2016年中国创新创业博览会展览相关工作。承办了互动娱乐高峰论坛,来自全国知名文化娱乐企业代表、各级文化工作者、创客等共280余人参与。各类节会的举办进一步提升了乌兰察布知名度和美誉度,获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六)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持续推进

一年来,我们坚持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繁荣发展为主要任务,树立安全播出理念,依法依规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一是电影事业发展迅速。全市新建数字影院14家,其中11家正式开始营业,另外2家正在装修和申请消防验收。全市数字影院票房大幅增长,票房收入达2400万元。公益电影放映15700余场,市银苑农村牧区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被中宣部等6部委授予第六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城市影院、县级影院、农村牧区固定电影放映点建设和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在全区综合排名第一,实现三连冠。二是强化广播电视行业管理,加强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完成全市11个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频道(频率)许可证换证工作,对全市10个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频道、频率、台标、呼号等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违规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开展了2016年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筑中国梦”主题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活动,全市各级播出机构播出各类公益广告6750次、播出时长4500多分钟。三是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建设顺利。目前已完成中央和自治区45部地面数字电视发射机的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国家和自治区的检查验收。

(七)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年来,我们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提升党组织建设水平,固本培元、激浊扬清,激发机关及基层党群活力。一是认真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把学习教育作为首要任务,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党组累计学习12次、“两学一做”集中学习45次,累计参加学习1890人次。在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电视知识竞赛中荣获三等奖。二是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星级创建工作,推进晋位升级。争创“四型十好”星级党组织。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组织不健全的支部,配齐了专职纪检委员。认真开展了党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激发党组织活力。经严格排查,各支部无失联党员,无口袋党员。三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召开了两次全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两次现场观摩会。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全年开展廉政集中教育2次。四是积极开展包联共建和精准扶贫工作。全系统包联四个小区共计投入经费130万元。对察右中旗黄羊城镇的5个行政村212户贫困户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全系统筹资6万余元,购置收音播放机、米面油等生活、文化用品慰问贫困户。

同志们,刚刚过去的一年,面对诸多困难,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负重奋发、砥砺前行,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委宣传部悉心指导、鼎力支持的结果,也凝聚着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努力的汗水和结晶。在这里,我代表局党组,向在座的领导、同志们,向为我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事业作出贡献的干部职工、各界朋友,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全系统谋事创业,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果,但与“十三五”时期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改革任务相比,与市委、政府对文新广工作的厚望和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迫切需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我们的工作永远在路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仍需补齐短板,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利用水平不高;艺术创作和生产不仅高原不多,更缺乏高峰;文化艺术人才和广电人才老化,青黄不接,急需引进和培养一批人才队伍;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有待提高,与文化产业结合不紧密;广播电影电视监管需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起步晚、规模小,还没有形成新兴服务业的支柱;文化体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入,特别是艺术院团改革,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需要有大力度的推进等等。面对这些难题,需要我们以百倍的努力,坚韧不拔、凝心聚力,共同推动这些难题的解决。

二、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两会”决策部署,以及全市宣传文化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把握好宣传舆论导向,抓好自治区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艺术精品创作、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管理、广播电影电视监管、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体制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任务,为建设文化强市作出不懈努力

(一)着力推进媒体宣传创新,不断提升舆论引导能力。新闻出版广电工作的一个重要政治任务就是积极推进各类新闻媒体创新宣传方式,引导和提升舆论引导能力。一是把握主题宣传。要坚持党管宣传意识形态不动摇,始终高扬主旋律、激扬正能量,重点围绕学习宣传习近平书总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建军90周年、香港回归20周年展开宣传,让党的声音成为时代最强音。二是强化舆论引导。围绕市委、政府工作大局,推进主流媒体、传播方式创新,优化党报党刊、频率频道和栏目节目结构,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为完成市委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学习贯彻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惠民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各项政策落实。一是继续加大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利用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二是加快推进市县两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市博物馆(新馆)、美术馆、群众艺术馆、乌兰察布大剧院建设。做好乌兰察布市博物馆、美术馆展陈(览)大纲的编制、文物的征集、布展等相关工作,展陈水平争取达到自治区前列。新建和改造提升旗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影剧院、乌兰牧骑排练演出场所。争取在全市范围内建成24家富有地域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博物馆。加快数字智慧博物馆建设,建立全市博物馆馆藏文物信息库。开展好全国第六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配合自治区做好国家第三批二三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利用“数字图书馆”和“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三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继续推动乡镇文化站和社区、嘎查村综合文化活动室和草原书屋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基层文化设施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全民阅读活动,推广“城市书房”,建设“书香乌兰察布”。图书馆和新华书店要加强合作,要联手实体书店建立覆盖广泛的公共读物投放点和公共数字阅读终端,在市和旗县设立报刊阅读网点和城市书房,逐步完善免费赠阅体系。积极推进广播电影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机构建设,各级要实现“一个中心、两点、四有”(旗县市区设立维修中心,苏木乡镇设立维修点,嘎查村设立联络点。各级机构有场所、有制度、有标识、有人管。),确保“户户通”惠民工程发挥应有效能。在推动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基础上,以群众文化需求为导向,打造特色服务项目,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三)加强艺术精品创作和文化惠民活动。加强对艺术创作生产的引导,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现到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全过程。一是打造舞台艺术精品。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民族风情的蒙古族长调、马头琴、呼麦、蒙古族歌舞剧目,地方特色的二人台和晋剧等地方戏曲剧目。排演蒙古剧《神舟乡情》(四子王旗乌兰牧骑),争取作为草原文化节参演剧目,筹排新编历史剧《玉壶春瓶》、晋剧大型古装历史剧《花中君子》,编排打造一台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综艺性晚会,继续打磨提升原创大型蒙古剧《忠勇察哈尔》、大型民族音乐剧《拓跋大帝》,大型东路二人台传统剧《走西口》《摘花椒》等剧目。组织优秀作品参加“草原文化节”“乌兰牧骑艺术节”等赛事活动。二是进一步创新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扩大惠民演出活动覆盖范围。继续办好第二届乌兰察布市冰雪艺术节乌兰牧骑驻场展演工作。举办全市群众文艺展演、全市广场舞大赛等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好全民读书系列活动,积极开展主题突出的“百团千场”下基层、“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和“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每个专业艺术团体全年演出不低于100场。三是积极开展文化艺术交流。重点开展“中俄蒙暨中亚五国书画交流”活动,积极做好京蒙对口帮扶、蒙晋冀(乌大张)文化艺术等交流合作。

进一步提升艺术教育水平。充分发挥市民族艺术学校教育基地的作用,拓宽办学途径,提高教育质量。继续办好文化旅游技工学校和艺术高中。培养、造就一批专业人才。进一步加大招生力度,学校年招生人数达到250名。

(四)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传承、保护、利用好优秀传统文化。一是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全力推进化德裕民遗址申报中国十大考古发现工作。重点实施长城保护工程,年内完成《乌兰察布市长城保护规划纲要》的编制。抓好自治区“万里茶道”等重要线性文化遗产申遗配合工作,做好“万里茶道”节点城市隆盛庄镇的保护利用工作。启动第八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工作。做好元代集宁路遗址、察右后旗察汗不浪古城、卓资县三道营古城申报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础工作。继续推进文物保护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文物保护项目库、文物保护信息库、文物安全监测信息平台。继续加强文物保护执法,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启动文物保护立法工作。二是继续做好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馆(所)建设,推动市、旗县建立单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传承基地建设。积极组织国家、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完善市级、旗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与认定。开展好全市第八批“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的挖掘、收集、整理、评审工作。三是继续发挥好优秀文化遗产资源优势。重点举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革命历史文化展等专题展,抓好《乌兰察布文物精品图录》《乌兰察布文化》两本书的编辑出版工作。四是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力度。利用好“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草原文化遗产日”等节日,展开覆盖全面、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活动。

(五)加强行业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培育构建现代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管理、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企业依法经营的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管理机制,保障全市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一是深化文化新闻出版市场改革。出台《乌兰察布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推进行政示范点建设;推进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分类监管、诚信等级评定制度,争取公布全市第一批红黑榜名单;配合自治区建设好印刷发行企业核验审批工作平台。二是继续推进“扫黄打非”斗争,深入推进“文化市场北疆稳定工程”和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检查,提高出版物印刷企业监管力度,重点开展好文化新闻出版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网络涉黄案件、出版物及计算机软件侵权盗版行为,组织开展好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维护我市文化新闻出版市场和谐稳定。三是着力引导文化新闻出版市场转型发展。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做好“放管服”工作,引导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丰富经营业态,改善经营环境,推进娱乐行业、互联网行业转型升级。

(六)提升广播电影电视监管水平,加强广播电影电视播出质量。加强行业管理,严肃行业纪律,规范行业秩序,进一步提升广播电影电视监管引导水平。一是重点抓好内蒙古广电网络公司在我市实施的公共文化服务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乌兰察布“一云一网三平台”,构建乌兰察布广电网络服务云,建设广播电视有线无线融合覆盖网,搭建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宽带乡村互联网服务平台、信息化服务支撑平台。二是加强传媒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加大广播电视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鼓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推选优秀公益广告;加强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管理,继续整治和深入打击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非法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行为;做好网络视听节目管理,整治违规制播互联网电视节目。三是加强安全播出监管。完成市级安全播出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旗县安全播出监控平台建设,构建市县安全播出监控网。四是推进城乡电影发展进程。重点拍摄好电影纪录片《满都海斯琴》,协助拍摄好电视连续剧《英雄出草原》。抓好城乡影院建设管理,提升各级影院服务水平,力争电影票房突破3000万元;巩固完善农村165个电影固定放映点建设,加强对农村牧区电影放映监管,争取实现全区城市影院、县级影院、农村牧区固定电影放映点建设和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四连冠。五是进一步完善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建设。完成中央和全市46个地面数字发射机的建设任务,完成708台等5个台站的基础改造工程。继续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固边工程,认真抓好广播“村村响”工程,完成11个旗县市县应急管控平台建设,提高全市广播应急体系建设。

(七)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步伐把文化产业作为扩大投资的新领域、增加就业的新空间、发展经济的新支点,着力推进市场化,努力把文化产业培育壮大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打造一批实施性高、成长性好的重点项目,带动全市文化产业整体发展。一是大力发展会展业。重点举办好第二届乌兰察布市文化产业博览会,积极参加各地举办的文博会,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为我市会展产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转化资源优势助力文化产业发展。搭建文化与金融对接平台,积极推动成立乌兰察布市以文体医养为主的投资公司。充分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促进重大文化产业PPP项目立项入库。推进全市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做好元代集宁路文化产业园、集宁要塞——乌兰察布市文化旅游产业园、世界动物乐园和绥蒙革命纪念园二期项目的建设工作。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精选一批典型项目,让文物“活起来”。三是推进文化产业招商建设。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招商项目手册,扩大文化产业的招商范围,促进文化与旅游、文化与金融、文化与科技融合。积极举办名人书画展、文化产业论坛、文化赛事等活动。重点参与发达地区文化产业园、文创产品、文化旅游项目招商。

(八)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一是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的意见》,全面推进用人机制、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高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创新公共文化管理,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改革。推进公共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市、旗县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实施总分馆制,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公益性文化单位服务效能。规范和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工作,建立符合地方特点的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目录。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实行政府补贴或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扶持民营演艺企业、民办艺术团体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三是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落实执法机构人员、编制、经费、装备,明确执法权限。完成市区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改革任务。四是继续深化国有艺术团体改革。积极争取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支持,完成乌兰察布市民族艺术剧院(民族歌舞团、二人台艺术团、晋剧团、艺研所)后续改革任务,落实人员编制及经费,开展内部机制改革。

(九)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章党规,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文化自信,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二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搞好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始终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市委相关配套规定,坚决纠正文化领域“四风”问题,防止反弹。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努力打造一支党性坚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为全市文化改革发展保驾护航。继续抓好精准扶贫和帮扶工作,狠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文化场所稳定有序。

最后,我再强调三点。一是重点项目,讲话中点到的重点项目,主要是抓好一部电影——《满都海斯琴》、一部电视剧——《英雄出草原》、两部戏——《神州乡情》和《玉壶春瓶》、两本书——《乌兰察布文物精品图录》和《乌兰察布文化》、一项大的考古发现申报——化德裕民遗址、四个重大项目——广电网络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博物馆建设及展陈工作、美术馆和群艺馆建设。这些项目是重中之重,一定要抓早抓好。二是抓好精准扶贫和帮扶工作。精准扶贫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各级部门要将精准扶贫作为重中之重,真正深入下去,真扶贫、扶真贫,把这项最大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好。三是抓好落实。“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蓝图绘制的最好,没有落实,也就变成一纸空文。各地各部门都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建立责任制,明确责任人,不到长城非好汉,不达目的誓不休。以愚公移山之志,“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同志们,“功崇唯志,业广唯勤”,让我们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发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的蒙古马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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